投保權益說明
一、哪些人可在職業工會加保?
- 1.無一定雇主勞工:經常於3個月內受僱於2個以上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的勞工。例如:兼2份家教、從事2份清潔打掃工作。
- 2.自營作業勞工: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,獲致報酬,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的勞工。例如:計程車駕駛、攤販。
二、哪些人不可以在職業工會加保?
- 1.有固定雇主的勞工:必須由僱用的公司、行號、機關、團體申報加保。
- 2.僱有員工的雇主:不符合自營作業者的身分,不應由職業工會加保,應幫員工加保,並以雇主身分加保。(一人公司的負責人僅能投保勞保,健保需保在自己的公司)
- 3.在國外工作的勞工:勞工從業地區非屬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 (台澎金馬地區) ,不可由職業工會申報加保。但若由國內公司派到國外工作,可以公司員工身分繼續加保。
- 註: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,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,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,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;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,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,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。
三、不符合職業工會加保規定,勞保局會如何處理?
- 1.職業工會會員應於本業職業工會加保,為免勞工於非本業職業工會加保致職災事故認定會產生爭議,勞保局發現後,會輔導勞工轉由本業相關職業工會申報加保。
- 2.勞保局為維護全體被保險人權益,避免不實投保,有查核必要時,會請被保險人提供具體工作證明資料,若查有掛名投保等違法情事,則依法取消被保險人投保資格,已繳納保險費不予退還。
四、勞保老年給付試算
- 給付試算: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14163.html
- 被保險人符合老年年金請領年齡,且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,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
- 展延年金:被保險人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,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年金給付,每延後1年,依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4%,最多增給20%。
- 減給年金:被保險人未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者,得提前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,每提前1年,依計算之給付金額減4%,最多減給20%。
-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領取金額仍以申請時勞工保險局核定為準。